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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记·李斯列传》有感
发布时间:2009/7/27  阅读次数:1461  字体大小: 【】 【】【
夜读《史记·李斯列传》,感慨系之,李斯一世英名,可惜毁于一个贪字。

李斯,虽为郡小吏,却能出不凡之言:“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由鼠之所处不同而联引自身,其远大宏略可见也。


至于其后,游说秦王成功而拥有相位,也是其努力中之结果。至其为《逐客》一书,更成就了史册之名。至于后来难淳于越,谏秦王以致于焚尽天下各派书籍,以愚百姓。其为秦王之所重也可见一斑。


此时的李斯,虽然已经是位高权重之极,但是仍然能够明白自己的位置与处境:
“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归咸
阳,李斯置酒於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而叹曰:“嗟
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
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
也!”


“物禁大盛”“物极则衰”这些道理,李斯是非常明白的。在鼎盛时期而能有如此明白的人,历史上并不多见。


按理说,能够透物如此的李斯,在他的身上本不应该发生一些令人叹息的事的。可是,历史是不容否认。


始皇之死,成了李斯一生的重要转折点,李斯的境况和历史上的面貌开始发生了一些恐怕就连他自己也不愿意看到也不愿意承认的变化。虽然这些变化的始作踊者是赵高,但是明白道理如此的李斯为什么能够陷入其彀呢?这里面就不能不说是一个“贪”在作崇了。古人说得好,利令智昏。李斯在“利”之前,基本上就失去了自己应该有的“智”。


我们不妨一看:高乃谓丞相斯曰:“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事将何如?”当赵高试探性地问了第一句话之后,欲以之观李斯。此时的李斯还是能够分清其中的利害关系的。“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试看这一句,我们就明白了此时的李斯还是孰是孰非的。然而赵高一连串的逼问:“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於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让李斯多多少少地有些失去了信心。而赵高正是看中了李斯的软肋:“长子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即位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於乡里,明矣。”此时的李斯心里,已经多少有些接受了赵高的意见:“君其反位!斯奉主之诏,听天之命,何虑之可定也?”这一句话说得已经全然没有了底气,和“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这一句相比,是多么的苍白而无力啊!至于后来赵高说到“高曰:“上下合同,可以长久;中外若一,事无表里。君听臣之计,即长有封侯,世世称孤,必有乔松之寿,孔、墨之智。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足以为寒心。”软硬兼施的时候,李斯已经全然没有了抵抗的余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讬命哉!”其垂泪之叹,也徒让后人为之而泪垂。从此一看,李斯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岂非一贪荣辱之心而致乎?


既入赵高之彀,就不能不成为赵之帮凶。其后“重爵禄”之心,又让李斯竟然写出了对二世酷刑的颂歌的文章,更让后人为之长叹。至其后,与赵高决裂,受其害而“具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死”之时,父子相哭,发出“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的感叹,斯亦不远乎?


综观李斯之一生,如果不贪,则不与赵高谋,不与赵谋而二世无以立。而二世无以立,则赵高之威无以施,而李斯亦无以至此下场也!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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